本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后勤管理科、医学工程部、财务科工作人员,共计11名。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若为国(境)外取得学历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医院合同制人员,按医院规定享受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 17:30截止,逾期报名无效(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用邮件发送报名材料方式。报考人员将如下材料,压缩打包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2401232068@qq.com。
(1)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有效期内身份证;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
(4)学士及以上学位证;
(5)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6)学信网生成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7)国(境)外取得学历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报考人员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交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注意事项
(1)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
1.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初审通过者,安排后续相应考核。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聘用等全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单位无责任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
六、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岗位实践”方式进行,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内容:党委办公室和人事科岗位考综合能力测试,其他岗位考专业相关知识。
2.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和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将在粤北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ybrmyy.org.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4.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在粤北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
2.考生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三)综合成绩计算(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2.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岗位实践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岗位实践考核人员。综合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入围岗位实践考核人员。
3.若同一职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岗位实践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入围岗位实践考核人员由医院人事科统一安排到招聘岗位所在科室进行岗位实践考核,考核时间为2周,即10个工作日。
2.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和岗位实践考核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岗位实践考核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即应聘人员综合能力无法达到岗位工作要求,医院可缺额或空额招聘,即招收人数少于公布计划数。
(五)体检
1.体检统一安排在本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
2.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一次复检要求,复检安排在另一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粤北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起30日内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聘岗位所在科室申请并获医院同意,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只能在岗位实践考核合格人员中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的岗位实践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公示等规定办理。
七、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程技术人员从签订合同起2年内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由本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751-6913263。
附件:1.应聘人员报名表
粤北人民医院人事科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