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患者朋友:
您好!
欢迎您来我院就诊,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为保障医院诊疗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双方权益,现将患者权利和义务告知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就医环境,以便让您早日康复。
(一)患者权利
1.知情权
(1)有权知道相关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
(2)有权向主管医师了解自己的病情、诊断、诊疗和预后及意外结果。
(3)有权知道医院计划提供诊疗项目的目的、过程、风险、获益、成功的可能性、失败的风险、可供选择的其他替代方法。
(4)有权知道处方药物的名称、使用剂量、服用方法及可能发生的副作用。
2.选择权及决定权
(1)有权参与商讨诊疗方案的制定;有权决定接受哪一种诊疗方法。
(2)有权拒绝或放弃治疗,并被告知所作决定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
3.隐私保密权
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医护人员不得向近亲属以外的无关人员披露患者的相关信息资料。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患者单位有关领导提供患者病情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上报的信息资料,医院有义务遵守国家规定,并及时上报。
4.申诉权
(1)如有疑问,患者与其家属有权向相关医护人员了解情况。如患者与其家属最后对医护人员做出的解释仍不满意,则可以向医院投诉,其投诉行为不会影响患者在医院接受诊治和医院提供的服务。
(2)患者与其家属可直接向提供服务的科室/部门负责人投诉,或致电医院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5.患方其他权利
(1)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
(2)有权依国家法律、法规获得医疗文件复印件和证明文件并交纳所需要的费用。
(二)患方义务
1.有义务向医护人员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等)、病史、既往史、检查报告、食物/药物过敏史、目前是否罹患传染性疾病等资料。
2.按时足额缴纳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
3.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4.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工作权利。
5.尊重其他患者,不得影响他人治疗,不得将疾病传染给他人。
6.爱护公共财物,珍惜医疗资源,妥善利用医院各项设施。
7.部分患者(如急危重症、传染病、精神病患者等)需遵相关规定接受强制性治疗。
二、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一)2023年1月4日,广东赣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捐赠45000元防护口罩,支持医院高水平医院建设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的应急处置。
(二)2023年3月21日,广东东阳光南岭好山好水化妆品有限公司捐赠33730.7元消毒用品,用于支持医院高水平医院建设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的应急处置。
(三) 4月28日,中关村精准医学基金会自愿向医院捐赠“安欣保(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350支,价值合计:80150元。具体由药学部、生殖中心落实项目执行。
三、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医院服务投诉电话:0751-6913211(总值)
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0751-8618285(韶关市卫生健康局)